发布时间:2007-07-11作者:本站整理
各种交通方式如何和谐共处是一个热点
“尽管短时间内可能会影响到少部分人的利益,但换来的是大部分人的利益和安全。”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李寅说。昨日,在昆明市政府法制办和公安局联合举行的《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草案)的听证会上,大多数代表表达了和李寅同样的态度。本次听证会原选定了20位代表,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5人,涉及到的企业代表3人,相关政府部门代表两人,群众代表10人。听证会代表实到18人。
电动车也应纳入限制考虑
很多代表都在听证会上提出,对于已经广泛使用的电动车,也应该纳入《规定》的考虑范围内。
杨云峰(个体经营者):随着摩托车的限制使用,车主将会更新为电动车等车型。但我们不能是摩托车限下去了,电动车又产生问题了。现在有的电动车性能、速度已经超过一般摩托车,也应该在时间空间上加以限制。
对私家车也要限制
很多代表表示,私家车对城市交通也带来压力,对其应采取相关措施限制。
付维平(昆明市环保局):根据我们3年的监测看来,昆明的城市大气污染主要来源是机动车。从排放到空气中的污染物算,昆明市现有的70多万辆机动车,行驶每公里会排放18.7吨空气污染物。《规定》是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在环境权益方面应该是人人平等。建议在《规定》中明确所有机动车车辆排放尾气要达到国家标准。城市应优先发展公交
代表们大多认为,根本的解决方法还是应该放在发展城市公交上。
周家德(云南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规定》出台,是缓解交通压力的一个重大措施,我们拥护支持。要彻底解决交通压力,政府应出台好的政策引导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天天开私家车上班。要引导大家坐公交,才能真正缓解昆明的交通压力。
政府声音
法制办主任沈彦纯:交警部门在起草之前,已经广泛征求了意见。后来又进行了面向社会的意见征求,还请法律专业人士参与。如此大规模、严谨地征求意见并不常见。在近两小时的听证会中,代表们各抒己见。基本认为《规定》的出台很有必要,同时提出了,有的条款表述还不够严密,政府有必要指定更多公交优先的政策引导,电动车的限制措施也要考虑,以及有关摩托车限制应该再加以认真仔细、人性化的思考等。我们会把方方面面的意见都向政府提供,下周将会与公安交警部门一起梳理这些意见,完善规定。修改出文稿后报分管副市长审查,经其同意后,上报政府常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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