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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影响分析在城市土地开发中的应用探讨

发布时间:2007-08-05作者:张跃全    

    本文通过分析土地利用与交通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论述城市土地开发中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阐述交通影响分析体系和内容,并对交通影响分析的方法提出了初步见解。

关键词  城市交通规划   交通影响分析   土地利用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建设项目增长迅速,项目周边区域增加了新的交通需求,城市路网系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交通压力。因此研究建设项目规模、所在区域性质与交通环境相互影响关系,以及项目自身交通系统与外部路网的衔接,就成为保证建设项目与交通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交通影响分析(Traffic Impact Analysis)就是联系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和交通规划,并将它们作为一个系统考虑的重要环节。它依据调查的交通量、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数据、交通系统情况等资料,研究新建项目或城市土地利用变更对交通的影响分析项目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进而研究相应的对策。来遏止不合理的土地开发,并能配合城市交通规划乃至城市规划的实施建设,为其提供反馈信息。

因此,许多研究者提出应在城市土地开发中引入交通影响分析。对土地利用开发所引起的交通量进行分析预测研究的观点,也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相关交通组织的重视,于1996年全国城市规划学术年会上代表们明确提出要做好土地开发、大型建筑对交通的影响分析,并将其纳入土地使用、修建管理的审批之中。国内第一个由城市主管部门颁布的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地方性规定是在2001年由北京规划委员会发布实施。2004年建设部起草了《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技术纲要》,至2005年《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标准》国标编制启动。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051017,第97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的《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主城二环路内建筑面积大于4000m2的商业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二环路内大于1000m2、二环路外2000m2含有餐饮、娱乐项目的建设项目;对外停车场(库)和各类市场、大型仓储式商业设施、影剧院、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工业、宾馆、饭店等人流物流量较大的建设项目;主城二环内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0m2,二环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建设项目须作交通影响分析。并提出凡列入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当符合交通影响评价提出的要求。

2 土地利用与交通的互相关系

关于城市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两者之间的关系,研究者们从不同的角度给予了具体论述,认为两者之间存在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循环作用与相互反馈关系。土地利用是通过人们的出行作用于交通运输系统,反之,交通运输的发展也作用于土地开发利用。在进行交通系统规划时,必须考虑这种相互影响关系的存在。

首先,城市土地利用是城市交通需求的根源,其决定了城市交通源、交通量及交通方式,从宏观上规定了城市交通的结构与基础,不同的城市土地利用状况要求不同的城市交通模式与之相适应。其次,城市交通系统所具有的实际运行水平会对城市空间结构及城市的发展规模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到城市土地利用状况,特别是城市交通可达性对城市经济、商业和文化活动用地的空间分布具有决定作用。也可以这么说,交通与土地利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体现在不同的土地利用形态,决定了交通发生量和交通吸引量,决定了交通分布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交通结构。土地利用形态不合理或者土地开发强度过高,将会导致交通容量无法满足交通需求。发达的交通同样也能改变城市结构和土地利用形态,使得城市中心区的过密人口向城市周围疏散,城市商业中心更加集中,土地利用的功能划分更加明确。

另外,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对土地利用和城市发展有导向作用,交通设施沿线的土地开发利用异常活跃,各种社会基础设施都集中在城市干道或交通枢纽周围。土地使用规划的目的是合理有效地使用有限的土地,确保城市必需的活动和环境。而交通规划则是解决城市活动中人和物流动的规划。从城市规划角度来看,前者是对指定地区土地用途的规定,后者则是城市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规划为主要内容。然而,土地使用规划决定城市设施和建筑的位置,这些设施和建筑物往往又是交通发生源;反之,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等城市设施的建设又可对建筑物的位置产生很大影响。可见,土地使用规划和交通规划有极其密切的关系,两者具有整体合理性,不同的土地利用产生的交通需求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