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11-13作者:佚名
日期:2007.11.13 来源:云南日报
昨日,昆明市客管处正式发布通报:15日零时起,昆明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0.5元调整为1元。
通报说,11月1日,昆明市93号汽油价格由每升4.87元涨到5.27元,随后又涨到5.30元,按照去年《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出租车运价油价联运机制方案的批复》,此次汽油价格上涨,昆明市城管局及时拟制,上报了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建议,现已得到批复。此次调整标准为:保持现行出租车运价不变,出租车驾驶员每乘次向乘客加收的燃油附加费由此前的0.5元调整为1元,自2007年11月15日零时起执行。
为做好调整工作,客管处印制了21000份燃油附加费提示标签,昨天上午,客管处召集了全市35家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强调做好调整事项,向公司发放了燃油附加费标签和相应的调整通知,要求将通知宣传到公司的每一位驾驶员,做好零钱找补,严禁多收费,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明日下午5点前,出租车驾驶员要把新的燃油附加费标签贴到车辆前挡风玻璃上及后门两侧。市城管局、客管处及出租车公司将在调整前后予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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