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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公开征意见可提建议

发布时间:2008-03-24作者:佚名    

    新华网河南频道3月19日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公交车不报站,可以罚车长200元钱。你觉得这个规定怎么样? 
    昨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全文公布了《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约束车长】 
    车长不报站可罚200元 
    昨日下午,商报实习生从紫荆山乘坐公交车出发,发现6条公交线路中有4条没有正常报站。不少外地人“招呼”车长,提醒自己下车。 
    “我刚来郑州时,东西南北都分不清楚,发现司机不报站就一路提心吊胆的。”徐女士从外地大学毕业后到郑州邮政系统工作。 
    徐女士说,刚来郑州前几个月,要是距离近,就提前看站牌有几站路,停够次数她就下车。距离远了经常查不准,她只能一上车就给车长打“招呼”,说自己要到某个地方,快到站的时候让车长提醒一下。 
    “有时候怕车长记不住,车每停一站,我就要找身边人问到哪儿了。”徐女士说,现在常坐的线路好些了,但要到陌生地方,还是“战战兢兢”的。 
    对此,征求意见稿明确:“车长必须报清线路名称、车辆开往方向和停靠站点名称。”设置电子报站设备的,应当正确使用电子报站设备。否则,相关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这样的规定,徐女士表示认同。但昨日,紫荆山立交桥下的公交调度室里,调度员和一个正要交班的公交车长听说这条规定后,连连摇头。 
    “公交车长特别辛苦,高峰期时甚至没有轮班休息。一个月1000多块钱的工资,如果只因为没有报站或者拒载这样的情况,就扣50~200块钱,司机们是难以接受的。”女调度员说,每天高度紧张地在闹市区穿梭已经很累了,再不停弯腰按报站器,工作量确实大。偶尔漏报,是可以理解的,还是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 
    甩站、拒载也要挨罚 
    除不报站外,如果车长着装不整洁,不按照次序进站,不在规定的区域停靠;或不按照运营路线、班次、时间发车和行车,出现滞站、甩站、拒载、中途逐客、强行拉客等情况,都将被处罚。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空调车应当开启通风设备,公交车中途出现故障,车长要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后续同线路、同方向车辆或者调派车辆。 
    作为郑州市城市公交的行政主管部门,郑州市市政局将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自受理举报、投诉之日起,相关部门将在20日内调查处理完毕,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投诉人。 
    公交线路服务质量的优劣,要定期评定,结果要向社会公示,并作为经营者能否继续经营的依据。 
    公交仍“不找零”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公交车驾驶员和售票员不能要求乘客多投币或购票。这跟现在“多投币的乘客不能向后上车的乘客索取”的规定,是否有冲突呢? 
    郑州市政府法制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现在征求意见稿中的这条规定,只能约束车长不多要钱,该收1元的不能要求乘客掏1.5元。乘客依然有义务在上车前换好零钱,现在的规定没有推翻公交车“不找零”的规定。 
    【规范乘客】 
    带宠物上车可拒载 
    2007年11月份有媒体报道说,有乘客携带宠物狗上公交车,还让小狗单独占一个座位,引起其他站立乘客的不满,由此出现的争执,还闹到了110。 
    征求意见稿若获得通过,以后再出现这样的争执,公交车长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拒载了。 
    因为根据规定,乘客不文明乘车,驾驶员、售票员有权劝阻和制止。拒不改正的,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 
    这些不文明行为主要包括:乘客不按规定足额购票,使用过期、伪造或者他人专用的乘车票证,携带犬只和其他宠物,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在车内吸烟、随地吐痰或者向车内外抛撒废弃物,在车内从事营销活动、散发宣传品等。 
    “在站点区域内候车,服从站点管理人员管理,有序上下车”也是乘客的义务之一。这意味着,如果乘客不按规定排队,又不听从劝阻的,车长也可以拒载。除拒载外,相关部门还可以对乘客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担忧: 
    规劝乘客反被投诉 
    昨日,104路电车的调度员表示,条例中对乘客的约束有可能会成为一纸空文。她认为,那些不自觉的乘客会找各种借口和理由继续我行我素。“难缠的乘客也很多,一点不满意,他就可以去投诉你,就算他做得不对,一般车长也不敢说什么,毕竟车长没有执法权。”该调度员说。 
    家住代书胡同的张大爷常坐公交车外出,他认为,对乘客的行为进行规范是必要的。但他也担心,有时候碰上不讲理的乘客,车长如果坚持拒载,乘客可能反而去投诉车长。张大爷说,他同意这样的规定,但希望相关部门碰到具体案例时,一定要认真调查。 
    【其他规定】 
    大型小区要预留公交站 
    大型小区、机场、火车站等客流集中的地区,如果没有建设公交场站、候车亭等设施的位置,线路就难以通行。 
    郑州市公交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比如现在有些大型小区,人员集中,需要大量公交运力。但小区旁边的路不宽,住宅楼距离路边太近,又没有预留公交候车亭,那么往那里安排公交线路的时候,公交停靠就是个问题。 
    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规划部门在城市规划中,要预留出公交停车场、首末站等设施的用地。 
    新建、改建的大型住宅区、城市主干道,客流集中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商业区等,都要配套建设相应的城市公交设施。建设单位在申请相关许可证件时,设计方案中也要考虑到公交设施的建设。 
    “就像预留中小学校的位置一样。”郑州市市政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贺大文说,像小区,根据它的住户量、出行率,要预留出建公交站的位置。原本这位置要立个站牌的,你建个书报亭,这不行。 
    贺大文说,位置留出来后,相关部门会根据需要成立公交场站建设项目部,统一进行公交场站等设施的建设。届时,如果设施建设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建设单位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广告盖站牌最高罚2000元 
    昨天,记者从紫荆山走到火车站,观察沿线的公交站牌。沿路个别站牌上,各种小广告打满了“补丁”。有的“补丁”直接打在站点信息上,等车的乘客为了看清停靠站点,只能把“补丁”抠去边角。 
    像这样的“牛皮癣”该谁来管呢? 
    征求意见稿规定,像站牌这样的公交设施,应该由公交经营者负责维护。经营者没有按规定定期维护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利用站牌、候车亭、公交车辆等发布广告的,不能覆盖站牌标志和车辆运营标志,不能妨碍乘客观察进站车辆的视线和车辆行驶安全视线。否则,也将面临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线路调整提前10日公告 
    等车等半天,一辆公交没见着。出现这种情况,不排除是有些线路经营者,私自调整了运行路线。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没有按照确定的线路、编号、站点、班次、车型组织运营,或者擅自调整线路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因为修路等原因,必须调整线路的,线路经营者得在调整前10天向社会公告。 
    为了保证通行顺畅,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公安机关应该允许公交车辆不受禁左、禁右行驶限制和单向行驶限制。在高峰时段、拥堵路段,应该保证公交先行。 
    此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中小学生、残疾人将能享受免费乘车或优惠乘车待遇。 
    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于3月28日前反馈到市政府法制局。传真:0371-67446680;电子信箱:fzfg@zhengzhou.gov.cn。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市政府法制局法规处;邮编:45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