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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发布公告,主城核心区禁建5类项目,其中一环内医院学校禁扩建

发布时间:2008-04-15作者:佚名    

 
昆明主城核心区的盘龙江沿岸配图  

    近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昆明主城核心区规划管理的公告》,自今年4月1日起,昆明主城二环路内的45.1平方公里区域内,城市绿化、公园、广场和体育设施禁止改建,禁止建设净用地规模小于10亩的经营性住宅建设项目,一环路内的综合性医院、大学、中小学扩大规模的建设项目也禁止建设。 
  禁建10亩以内经营性住宅项目 
  据介绍,昆明主城核心区内禁止建设的项目包括五类:第一是用地功能不符合《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大纲)和《昆明主城55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 
  第二类是现状为城市绿化、公园、广场和体育设施,需改变的建设项目。但属于城市主干道两侧“拆临拆违、建绿透绿”的项目,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类是净用地规模小于10亩的经营性住宅建设项目。但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城市危险房屋的住宅修缮和原规模重建项目除外。 
  第四类是一环路内的综合性医院、大学、中小学扩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医院规模以门诊设施和住院床位衡量、学校以班级数为标准)。但经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认定属于资源整合,且总建设规模不增加的项目除外。 
  第五类为法律法规禁止建设的其他项目。 
  中心商务区项目要市政府审批 
  公告还对规划审批提出明确要求,其中提到:中心商务区(主城一环路以内东到白塔路东延200米、西至西昌路、北抵人民东路人民西路北延200米、南达金碧路拓东路南延200米)和省市体育中心、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艺术馆的用地范围,符合规划适建规定的建设项目,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或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 
  另外,二环路和城市40米主干道两侧100米进深范围;盘龙江、金汁河、大观河、玉带河两侧100米范围;以及历史文化和景观风貌保护区及其协调区(文明街区、东西寺塔连廊地区、城市传统中轴线两侧、城市三山一水、真庆文化广场、震庄宾馆、古幢公园、莲花池)范围内符合规划适建规定的建设项目,也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或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