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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将有法可依

发布时间:2008-06-02作者:佚名    

    28日起,《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提交正在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进入二审;同时,涉及昆明“有车一族”的《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提交本次会议审查。创新型云南建设行动计划情况也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听取和审议。
  在对《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审查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浦林法提出,昆明市机动车数量增长迅猛,总量已突破90万辆,属于机动车排气污染较重的城市,特别是昆明市主城区人口稠密,道路网络密集,交通繁忙,使得机动车排气污染不易扩散,昆明市采取积极措施加以防治十分必要,建议本次会议审查批准该《条例》,由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后,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