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将拍卖“四桥一路”停车场经营权
发布时间:2008-06-16作者:张兴军
6月12日 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将委托拍卖行,拟于近期对郑州市“四桥一路”桥下停车场(位)使用权进行拍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郑州市机动车数量持续增长。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市区共有机动车40.3万辆(四轮机动车),加上每天在市区行驶的外埠车辆约5万辆,以及所辖县(市)入市车辆约2万辆,市区机动车实际拥有量约为47.6万辆(四轮机动车)。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7年版)》的要求,一等评价标准等级的百辆汽车停车位数需要达到35—45个。按照这个标准,郑州市至少需要规划停车位16.66万个,现有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面对越来越突出的“停车难、停放乱”现象,郑州市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停车秩序,合理规划设置停车场,最大限度地发挥停车效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据了解,郑州市此次将拍卖20多个停车场,约有500多个停车位。拍卖将采取整体拍卖与逐个拍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均可参加竞拍。竞拍的机动车停车场(位)的经营使用权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