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交司机承诺不超速不抢道
发布时间:2008-08-12作者:朱勋航
“宽直路段,公交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雨雾天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4日上午9点,公交二十六车队450名驾驶员与车队签订安全责任书,作出安全、文明行车承诺。据悉,此前在北京路等设有公交专用道的路段,时有公交车超速行驶。
“签订责任书后,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车,违者将按公司相关考核中严重违章条款扣分和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还将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二十六车队负责人表示。
“7·21”事件后,昆明公交在各个方面加强安全管理。奥运将至,公交安全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昨日的迎奥运安全责任书签字大会上,二十六车队450名一线公交司机在仔细阅读责任书相关内容后,签下了自己名字。该负责人说,根据责任书规定,公交车不仅要守法行驶,还要文明礼貌行车。
责任书对公交车途经的具体路段、时速作了明确规定。途经霖雨路、银河大道、红锦路、红云路、龙泉路、官南路、十里长街、关上中路、北辰大道、穿金路、一二一大街、学府路等宽直路段,公交车必须在右侧机动车道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
雨雾天气,最高时速不超过30公里。在交叉路口、颠簸路段、转弯以及行经大兴坡、华山西路、建设路、官南立交桥、金星立交桥、金鼎园等有坡路段及二环高架交叉口等特殊路段时,车速必须控制在20公里内。
此外,公交公司还要求驾驶员出车前做好乘客遗留物品、轮胎、刹车等“11查”工作,确保车辆各部位机械运行正常。行车中、回车场后要检查车上遗留物品及乘客携带物品,发现异常要及时向车队领导汇报并报警。
行至交叉路口、交通复杂路段,在距离交通隐患30米外必须将车速降至10公里以下。停靠公交站台、进出车场以及行驶至无交通信号指挥的左转交叉口,必须将车速控制在5公里以下,做到先慢、先让、先停。在公交车场倒车前,必须确认车后没有障碍物,在有人指挥下进行,时速必须在2公里以下(怠速状态),严禁盲目及超速倒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