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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租车15日起恢复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

发布时间:2009-07-27作者:陈洁    

    从15日凌晨起将重新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此次附加费为1元。
    据介绍,随着昆明燃油价格的再次上涨,昆明出租车运营价格终于突破底线,启动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方案的批复》规定和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取出租汽车燃油附加的通知》,自2009年7月15日零时起,保持现行出租车运营价格不变,由出租车司机每车次向乘客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
    这是昆明市今年以来第一次加收燃油附加费,之前随着油价的下降及政府补贴到位,昆明的燃油附加费随之取消。“如果按照联动机制,此次油价上涨的幅度可以增收1.5元的燃油附加费。”客管处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5月1日油价上涨之后,就有许多出租车司机表示希望增收燃油附加费,但是由于上半年还有政府对于每车每月298元的临时性燃油补贴,因此一直未启动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如今随着油价的继续上涨和政府补贴到期,只能重新启动联动机制加收燃油附加费,只不过考虑到今年取消了一些税收,因此确定只增收1元。 
    各出租汽车公司已经接到通知,并陆续领取燃油附加费标签,将于15日之前在每辆出租车上贴上两张燃油附加标签。客管处要求各经营公司和驾驶员向乘客解释、说明加收燃油附加费的原因,且严禁借机多收费、乱收费,否则将按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