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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下月实施 昆明30万辆电动车待办“驾照”

发布时间:2009-12-09作者:冯丽俐    

    明年1月1日,电动车按新规管理,整车重量过40公斤列入轻便摩托车行列
    新闻速读:2010年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必须办理执照方可上路。而在昆明,拥有这样体重的电单车约30万辆。
    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规确定,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两轮车将归到轻便电动摩托车管理行列。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初步统计,截至11月10日,昆明城区已上牌照的电动自行车有40多万辆,没落户和超速、超重等不得落户的电动车约30万辆,这些超速、超重电动车主需办驾照后才能上路。业内专家告诉记者,既然电动摩托车按机动车管理,车辆就要上牌、行驶要驾照、要交强险、机动车司机需要遵守的所有规定也都适用于电摩驾驶者。
    方便出行
    电动车每天新增450辆
    家住北市区的倪女士说,为了上班不迟到,她不得不改骑电动车。电动车最大的好处是路上可自己掌握时间,而且不必为上班高峰时段的行路难而焦虑。
    目前,我市有265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在市场上销售,车辆类型达500种。由于电动自行车使用成本低、不需要缴纳诸如车船使用费等等,只需请经销商或自己到指定的地点交10元牌照费。加之,昆明一环以内无入城通行证的摩托车禁行,而具有相同速度的电动自行车却不受限。因此,电动车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广泛普及。
    据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目前每天约有450辆电动自行车落户,落户量最高的一天有720辆车来上牌照,其中99%是电动自行车。更何况还有不少的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予落户,所以,以目前的速度,城区电动车用不了多久就会超过百万辆。
    与此同时,盗窃电动自行车等案件已成为昆明市刑事案件新的增长点。
    1—10月
    肇事致684人伤亡
    市民王小姐告诉记者,原来在昆明城非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是比较安全、舒适的,大量的超速电动车进入后,非机动车道内不但拥挤,每小时40码以上的电动车与自行车争路,非机动车道安全系数大为降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王昆副处长介绍说,今年1-10月,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肇事共有544起,684人受伤,其中16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了84%,受伤人数上升了96%,与电动车每年仅3%的增长率极不相符。
    据悉,今年4月21日至7月31日,昆明城区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违规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过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道路畅通的违法行为。100天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近19万起。
    人性管理
    电动车应“管、限”同步
    近日,省市人大代表在持证视察我市电动助力车和改装机动自行车管理情况时认为:用禁止入城的方法管理最方便市民出行的电动自行车是不以民为本的,但如果任其泛滥更是对百姓的安全出行不负责任。如何让电动自行车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又能确保安全和规范呢?
    市交警部门在“国标”出台前已拟定了一个管理办法:即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将从品牌审核、市场准入、落户登记、定期审验、限制区域行驶、违法处理等六个方面进行管理。“管”要从取缔自由交易、杜绝拼装、限制行驶和乱停乱放上入手;“限”主要是20码/小时以内的电动自行车方可在城区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如果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将车身配置的限速器拆卸的,必须重新安装限速器,限制在20码/小时内才可进入城区道路。可以看出,与“国标”的强制性相比,我市初步拟定的管理办法应该说是比较人性的。交警部门表示,如果要实行这类管理办法时,会给市民一个缓冲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