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海公路欲贷款6亿置换建设款
发布时间:2009-12-16作者:谢思思
14日,昆明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政府将投资高海公路项目6亿元贷款列入市财政年度融资计划及逐年还款计划(议案)》,高海公路自项目建成通车后,收入低于预期,难以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以高海公路沿线可开发的1.5万亩土地中的部分收益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申请6亿元项目贷款用于置换原先的建设款。
作为高海公路建设、融资、经营管理的主体的昆明高海公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海公路收费权为质押办理了6亿元的贷款,向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贷款4亿元(将于2011年2月12日到期)和富滇银行贷款2亿元(办理贷款展期后将于2010年11月17日到期)。高海公路自项目建成通车后,收入低于预期,以通行费难以归还二家银行贷款本息。根据高海公路通行费收入实际情况,市国资公司以高海公路沿线可开发的1.5万亩土地中的部分收益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申请6亿元项目贷款,用于置换高海公司以高海公路收费权为质押的原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和富滇银行的6亿元贷款。
目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同意提供高海公路改扩建项目总额为6亿元,期限为7年(含2年宽限期)的项目贷款,其中4亿元用于置换高海公司在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的4亿元贷款,2亿元用于置换高海公司在富滇银行的2亿元贷款。
高海公路是“十五”期间省、市两级政府投资兴建的重点工程项目之一,高海公路原设计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于2003年3月11日正式动工建设。2003年5月30日,省委、省政府建设现代新昆明现场办公会决定,高海公路由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改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根据省发改委批复,高海公路项目全长约61公里,总投资控制在26.8亿元。2006年12月28日高海公路主线建成试通车,并于2007年7月7日正式收费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