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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轨即将全面施工 昆明拟限摩保通部分道路

发布时间:2010-03-18作者:张扬    

    昆明轻轨工程将陆续开始施工,为了保障轻轨建设期间出行市民的安全、畅通,昆明市交警部门近期拟对部分道路摩托车通行加强管理。 昨天上午,来自昆明市人大、市政协、律师、货车司机、公交车驾驶员、摩托车车主、热心市民等18名听证代表,对“限摩”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了讨论。听证会上,交警部门表示,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在“限摩”措施制定时尽可能细化、采纳,并综合考虑市民出行的需要。
    “限摩”时间·轻轨建设期间
    据悉,拟实施的“限摩”措施,对2007年颁布实施的《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以下简称《通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重申,并根据城市轻轨工程需要,提出了轻轨建设期间,5条城市主干道短期性“限摩”交通管理措施。
    “限摩”对象·主要针对摩托车
    交警表示,“限摩”通告限行措施主要针对摩托车,工程开始后,北京路将只有半幅施工、半幅通行。届时,对于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也将有配套交通调整措施出台,保证市民出行安全、畅通和施工顺利。
    “限摩”路段·增3项新规
    此次听证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部分道路摩托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中,新增了三轮车限行区域、有“入城证”摩托车限时通行的5条道路和通行方式、摩托车在允许通行道路上通行方式等3条新规定。交警表示,在这些道路分时段限制摩托车通行,是为了有效保障周边道路和主城中心区的交通秩序。
    “限摩”背景·2007年迈出第一步
    1993年前后 昆明市不再新批准核发摩托车入城准行资格(俗称“狗牌”),从那时起,摩托车“狗牌”大多都是通过过户,让摩托车获得城区准入资格,只允许具有入城准行资格的摩托车报废更新保留“狗牌”。当时有入城资格的摩托车已不超过两万辆(实际数量可能只有1万多辆)。
    2007年3月4日 《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昆明迈出了“限摩”第一步。 
    2007年9月1日 《通行规定》正式实施。在2007年8月31日前,有“狗牌”的摩托车报废、被盗或遗失,必须在截止时间前申请更新入城准行证,此后摩托车“狗牌”停止了更新、换发。与此同时,之前能够进入一环与二环区域之间的摩托车,在《通行规定》正式实施后也不再进行落户,允许通行区域保持不变。2007年9月1日以后落户的摩托车,启用了前三位为字母的专段号牌(如现已发放的云AAA、云AAB等),禁止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及关上中心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道路行驶。
    2009年1月1日起 外地摩托车和在2007年9月1日后办理落户的摩托车,禁止进入昆明四区和呈贡新区城市道路通行。如果是2007年9月1日前办理了新车落户的车主,根据摩托车最长13年的报废年限,可以按照购车时的行驶范围使用到2020年。
    听证代表赞成“限摩”措施
    听证会上,代表们表示赞成“限摩”措施,建议更加规范条文,对摩托车限制区域、限行方式进行解读,更方便市民理解。
    律师代表冯正云:建议“限摩”后及时收集数据信息,对措施有效性、必要性进行评估,为今后交通管理限制性措施制定,提供参考。
    市民代表高俊峰:我有辆带“狗牌”的摩托车,也有私家车,摩托车动态占用道路资源不多,平时送孩子、上班骑摩托很方便。“限摩”后需要考虑改坐公交车了,对保证轻轨施工“限摩”还是理解和支持的。
货车司机胡涛:“限摩”是否能缓解交通压力,没有直观的认识,但是摩托车在货车旁穿行,非常危险。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主要还是抢道、闯红灯居多,这些不是摩托车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从安全角度出发,赞成“限摩”。
    市民代表段群立:“限摩”措施,需要更明确划定城区道路的概念界定,方便市民理解、遵守,并建议在路上设置提醒标志。
    公交司机吴俊:摩托车交通违法、非法营运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不只是摩托车,对电动自行车也应该考虑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