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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修改稿)进行论证

发布时间:2011-04-13作者:姚丹苹    

近年来,昆明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相应的配套设施远赶不上迅速增长的机动车数量,使得行路难、停车难矛盾日益突出,随之引发的矛盾和投诉也有所增加。为充分发挥价格调控作用,优化配置有限的停车资源,逐步缓解供求矛盾,昆明市发改委进行了大量调研,完成了《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修改稿)》,并在两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完善,于昨日邀请相关代表对修改稿进行论证。

    发改委拟对矛盾较为突出的住宅小区、路外停车等方面进行更加明确的规定和调整,来自各部门的代表各抒己见,对修改稿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行的《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昆发改价格【2005】129号)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需求,有必要进行修改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在进行论证的修改稿中,发改委对现行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管理形式的范围进行了调整。来自昆明理工大学的代表认为,实行宽松的价格政策,可缓解车位紧张,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提高车位的使用周转率,挖掘出更多的泊车资源。物管公司的代表则将关注重点放在了对小区内用业主共有场地用于停车的相关修改上,市发改委价格处工作人员对上述论点进行了详细解释。

    论证会上,各代表就差级收费标准、取消政府指导价30%上浮、延长小区内免费停车时间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提出了使用智能系统收取停车费、修改级差价格和实行阶梯价格等意见。市发改委价格处工作人员表示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修改意见稿进行再一次完善,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机动车辆停放收费机制和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