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4-30作者:严天秀
此次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调整是今年继1月20日调整至1.5元后的第二次调整。近期,燃油价格持续上调,4月7日,昆明市场93号汽油价格再次上调至7.59元/升,给出租汽车营运带来了一定影响。据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15天的观察期后,现油价相对稳定。为缓解燃油价格上涨给出租汽车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的批复》(昆政复〔2006〕24号)规定,对出租汽车部分规费取消后的燃油成本进行了认真核算后,产生本次调价结果。
今晨,全市各出租汽车经营公司已到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处领取燃油附加标签,各公司将于5月1日之前将燃油附加标签(每车2张)发放到公司所属驾驶员进行张贴。市出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严格按照燃油附加的标准和执行时间收费,严禁多收费、乱收费,一经查实将严格按《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同时请广大市民对实施燃油附加情况给予监督,监督电话:3312533。不少市民表示,根据市场油价波动调整燃油附加费的情况可以接受,但考虑到每趟打车成本的上升,路途相对近、大概3、4公里时会考虑减少打车次数。(记者严天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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