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5-31作者:未知
乘坐轻轨的乘客将面临物品的安全检查;宠物禁止被携带入内;乱扔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将面临行政罚款……重庆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日(6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
《条例》共61条,分为6章,内容涉及立法目的、应急抢险救援制度、轨道交通票价的确定、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等。《条例》将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率先在全国建立轨道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第三方监测制度等,充分体现对乘客、沿线居民和轨道设施设备的保护。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处罚授权,授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影响环境卫生、运营秩序的行为实施部分小额的行政处罚。其体现“轻重有别”的原则,对违反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作业管理的行为,逾期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据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重庆市轨道交通发展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又讯:重庆2020年轨道交通通车里程达490公里
据透露,今年重庆新建成通车55.6公里,到2013年,全市轨道交通将实现通车里程197公里,通达主城各区。到2015年,实现通车里程252公里以上,初步形成轨道交通线网基本骨架。到2020年,实现通车里程490公里以上,日均客流量将达到600万人次以上。
(据人民网重庆视窗报道)
“车厢内禁食”条款删除
据介绍,《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共接受了两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一审中,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密闭的轻轨车厢里吃东西影响公共环境,应该禁止饮食。于是,二审稿加入了“车厢内禁食”条款。但在二审的表决稿中,取消了该条款。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人士表示,有人认为“车厢内禁食”条款不太人性化,比如上班族在轻轨上吃早餐节约时间就情有可原,所以建议删除该条款。该人士表示,此次虽没有采用立法进行强制性规范,但今后将由轨道经营单位对乘客加以引导,以维护轻轨地铁车厢的公共环境。
带宠物乘轨道交通最高罚百元
乘坐过轻轨的市民可能都有印象,在进站处都有明显标志,提醒乘客不要携带宠物上轻轨,但在2004年11月我市开始实施的《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中,并没有相关规定。不过即将于明日实施的《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明确规定,携带活畜禽和猫、狗等宠物进入轨道交通车站或车厢内,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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