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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规定一年超载超3次吊销货车营运证

发布时间:2011-06-01作者:王永生    

    交通运输部上午召开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今年7月1日起条例正式实施,届时货车超限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按照规定,一年内超载超限违规超过3次的货车将被吊销营运证,货车司机也将停止营业性运输资格。而违法运输车辆总数超过10%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吊销道路经营许可证。对于非法超载超限车辆也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擅自改装运输车辆的企业,最高将处以20万元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