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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等11家单位获“城市规划”专硕授权

发布时间:2011-11-04作者:周立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发文,批准清华大学等11家单位成为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新增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已纳入2012年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计划。

  获得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11所学位授予单位分别为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大学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据了解,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是为适应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对于城市规划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城市规划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城市规划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城市规划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的硕士层次的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