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04作者:孙娅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方案的批复》(昆政复〔2006〕24号)规定和《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文件的通知》(云价明电〔2011〕21号)精神,结合当前昆明市场燃油价格的变动实际,昨日,市发改委批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启动和实施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
此次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将下调0.5元每车次,即从2.5元调整为2元,出租汽车燃油附加标准调整时间为11月8日零时起。目前,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正加紧印制新资费标准不干胶贴纸,以及向从业单位及个人宣传新资费政策等准备工作。(记者孙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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