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2-09作者:李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翎、戚永宏分别就《昆明市发展规划条例》和《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有关情况作了发布。
《昆明市发展规划条例》是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项目,《条例》共分为六章三十一条。《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经修订后,与相关法规、规章衔接,注意保持法制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充分考虑了《条例》的前瞻性和实用性,并从体现地方特色、增加亮点、保留精华、突出可操作性的角度,保留了原有行之有效的管理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以上两《条例》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让社会了解和知晓两部《条例》的内容。
市委常委、副市长朱永扬出席发布会并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两部《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两部《条例》的精神实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昆明市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管理等动作。以《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规划部门队伍建设,协同政府相关部门把本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并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检查。(昆明日报 记者李严)
版权所有:昆明市城市交通研究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60号摩尔大厦
联系电话:0871-63198385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备案号:滇B2-20090009-5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