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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28条道路今起严查违法电单车

发布时间:2012-02-01作者:黄朝红    

    昆明市“延长电动自行车登记时间1个月”的规定已经到期。从今天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集中警力,在主城区部分主要道路的路口、路段设置卡点,每天上午9点到下午4点清查违法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越线停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信号、逆向行驶、违反载物规定、违法载人、违禁驶入二环快速系统以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落户、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未随身携带行驶证、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等违法行为。

    据来自于昆明主城区10个交警大队的初步统计,每天接到的事故报警中,有70%与电单车相关。自从去年《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8月30日经市政府常委会的审核批准后,随后,市公安局开设了30多个点,为全市尚未登记的电单车办理注册登记,时间从原定的去年12月31日延长到今年1月31日。从今天起,在2011年12月31日24时之前购买的超标电单车,已经不能登记。

    前段时间,在昆明市电单车已经基本完成登记的基础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交通环境“百日会战”专项整治,从今天起到2月29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警将在主城区主要道路的部分路口、路段设置卡点,查处电单车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一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当事人无法提供电动自行车合法来历证明的,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交警提醒: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

    这28条道路分别是:东风东路、人民东路、拓东路、环城东路、东风西路、龙泉路、一二一大街、金碧路、西园路、环城南路、西昌路、人民西路、滇缅大道、彩云北路、金马路、白龙路、北京路、霖雨路、沣源路、滇池路、广福路、前兴路、日新路、民航路、海源南路、兴苑路、彩云北路,以及二环快速系统。(记者黄朝红 通讯员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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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标电单车可在21个办证点上牌

    昨天,是昆明市去年12月31日24时前购买的电单车最后登记的日子,在位于气象路的交警三大队大院内,一整天都有市民前来登记。从今天起,超标电动车将不允许登记落户,所有为电单车登记而设置的便民服务点都将撤销。对于新购且符合国家标准并进入《昆明市准予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达标电单车用户,可到21个办证点登记上牌。

    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这些办证点分设于昆明市主城区的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民航路下穿隧道北口旁边的原蔬菜公司大院内),交警一至十大队内,以及昆明市10个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内,或对外服务窗口。

    对于已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因过户或者号牌、行驶证遗失等原因,需办理转移登记或补牌、补证手续的,属于盘龙、五华、官渡、西山四区的居民,须到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属于10个县(市、区)的居民,须到辖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记者黄朝红 通讯员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