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3-09作者:卢学民 李丹
事故预防处理方面,各地将开展交通肇事逃逸人员的合作打击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合作救援。包括区域内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查缉、堵截,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等。
路面勤务合作方面,各地将开展区域内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跨省信息传递及联合查处;区域内超长客运、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监管;省际间道路交通拥堵疏导保畅及远端分流合作;区域内冰雪雨雾恶劣天气应急和抢险救灾及维稳处突等。
机动车与驾驶人管理合作方面,各地将开展区域内车驾管业务异常数据信息和疑难业务的通报、协商、处理合作,避免出现违规办理车辆业务问题和减少群众往返奔波;加强区域内违法改装、拼装及走私车辆的信息互通、交流;加强区域内机动车和驾驶证检审工作的审批和核查,确保车驾检审工作在本地和异地的业务办理区域内规范合法开展;加强区域内机动车驾驶人赴省(区、市)外异地违规考试办证监管。
今后,8省(区、市)交警将在维护特殊地区和重要节点的社会稳定、预防处置重特大事故、执行重大交通勤务、缓解跨区域交通拥堵、提高区域管控能力等方面,开展警务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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