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18作者:未知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武汉市轨道交通票价及优惠政策已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市物价局发出了转发通知,将从线网开通之日起执行。《通知》规定,轨道交通票价标准及优惠政策为:
1、票价标准:
按里程分段计价,2元可乘坐9公里,3元可乘坐14公里,3元以上每增加1元可乘坐的公里数比上一区段递增2公里。具体标准为:
9公里以内(含9公里)2元/人次;
9-14公里(含14公里)3元/人次;
14-21公里(含21公里)4元/人次;
21-30公里(含30公里)5元/人次;
30-41公里(含41公里)6元/人次。
2、优惠政策包括:
免费乘客范围。持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持《武汉市下肢残疾人、盲人免费乘坐车船卡》的下肢残疾人和盲人;持《老年人优待证》的65岁以上老年人;一名成年乘客携带的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刷卡优惠政策。学生卡(中小学生)按规定票价7折计费;普通卡(含武汉通卡和普通储值票)按规定票价9折计费。
据介绍,在上述优惠政策的范围内,经营企业还可采取其他优惠措施,优惠的具体办法须报市物价局批准后实施。
据悉,因身份识别机技术方面原因,票价优惠将分步实施。2013年5月1日前65岁及以上老人持《老年人优待证》,仍享受5折乘车优惠,2013年5月1日后,免费乘车。学生卡(含中、小、中职、中专学生)7折优惠从2013年9月1日开始执行;普通卡(含武汉通卡和普通储值票)9折优惠从2013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
据介绍,受省物价局委托,2012年11月20日上午,武汉市物价局召开了“武汉市轨道交通票价”听证会。参加会议的18位听证会参加人对武汉市轨道交通票价方案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其中6人倾向方案一,12人倾向方案二,按照政府听证办法的要求,物价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采纳了大部分参加人的意见。
1、采纳了方案二的票价标准。物价部门认为轨道交通票价方案是在依法进行成本监审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的,充分考虑了它的公益性、居民承受能力、与其它交通工具的合理比价,以及其他城市票价水平等因素,是比较科学合理的。成本监审依据充分,数据客观;以直接运营成本为依据,并考虑合法纳税,无论是方案一或是方案二,其票务收入均不能弥补经营成本,政府既要承担轨道交通建设的全部投入,又要弥补部分经营亏损;与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票价相比,处偏低水平;听证参加人对票价方案均表赞同,三分之二倾向于方案二。故采用方案二票价标准。
2、吸收和采纳了票价优惠的意见和建议。对已有政策规定的,严格按政策执行,没有政策规定的,考虑外地做法,制定适合武汉市实际的优惠政策。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学生卡(中小学生)7折优惠;普通卡(含武汉通卡和普通储值票)9折优惠;企业在此基础上还可以采取多种优惠方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实施。
3、强化了服务质量与价格监管。《通知》要求市地铁集团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提高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提供准点、快捷和舒适的服务。物价部门要加强轨道交通票价管理,督促市地铁集团做好明码标价,在各站醒目位置公示票价标准及站间距离,认真落实对特殊人群的票价优惠政策,接受社会监督。武汉市轨道交通票价公布 2013年开始执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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