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交通新闻

上海拟考虑研究轨道交通错时收费

发布时间:2013-07-04作者:俞立严    

  昨日,来自沪上市、区、镇的三级人大代表就广受关注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内容进行立法座谈,提出修改建议。代表们从安检、逃票处罚、高峰错时票价等多个角度提出意见,市交港局有关负责人现场回应说,上海可以进一步研究轨交错时收费来调节客流。

  《条例(修订草案)》中对携带折叠式自行车乘车和使用滑板、溜冰鞋也做出了禁止。按照市人大的安排,市民在7月5日前可反馈立法建议。

  “请教一下,国外像伦敦、巴黎、纽约等,实行(地铁)错时收费,上海能不能也错时收费:高峰时候是一个价格,非高峰时候是另外一个价格。这是不是上海轨道交通在技术上能做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昨天向市交港局副局长周淮发问。

  对此,周淮回应说,错时收费在技术上没有问题。错时收费也就是分段收费,上海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之前也有提过相关建议,那么现在要实施分段收费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怎么分段好,现在最拥挤的是早高峰。

  “而分段收费的基本原理,就是越是高峰的时候票价越贵,但是偏偏我们很难在早高峰再加价,我们是通勤客流。”周淮指出。但同时他也表示,错时收费是可以研究的,像澳大利亚就有城市是7点以前降低地铁票价,对于上海确实可以进一步研究通过价格杠杆来调节客流。

  代表建议一

  安检不能“走过场”应更强硬

  “我现在觉得,轨道交通的安检员有点像‘机器人’。”闵行区人大代表钱天信昨天在座谈会上表示,之所以说像“机器人”,是因为现在安检员都只是在做一个示意安检的手势,有时候甚至连手上拿的安检仪都不用。

  在钱天信代表看来,这样的安检设置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安检员的定位应该明确,不要让人员的设置不能发挥应有的职能。

  市人大代表程维明也表示,现在的轨交安检无法让他满意,“现在除非是那种很大很大的袋子必须要过安检,背的包小几乎都不要过(安检);就算是要开包检查,就看一眼,能看得出包里有什么危险品吗?”

  程维明等代表呼吁,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对于轨交安检的规定应该更为强硬,比如可以不让拒绝安检的乘客进站;乘客如果带了违禁品乘车进站,那前端没有检出的安检人员也要受到一定处罚等内容。

  代表建议二

  冒用假证逃票应加重处罚

  “对于逃票行为,要有一个界定。”钱天信代表提出,有了界定,才能对不同程度的逃票行为予以分级处理。第一个层面应该是对无票的乘客,那肯定是要补收票款的,随后是对这种套票行为的处罚,就是处以5倍以下的票款罚款。

  对于冒用、伪造证件乘车的,钱天信认为处罚可以加重。在他看来,要杜绝这样的现象,应该两头都处罚,原本的持卡人要接受处罚。“同时现在按照最高票价10倍票款处罚冒用者,我也认为太少了,应该加重。”

  但也有代表提出,考虑到可能花费大量人力成本,乘客逃票行为是否需与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值得商榷,市人大代表尹邦奇就建议说:“不一定要记入诚信档案。”

  代表建议三

  自行车通行权不应被忽视

  《条例(修订草案)》指出,禁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 对此,市人大代表朱如安反对说:“上海市民有自行车出行的传统。倡导绿色出行,自行车应该享有和机动车同等的通行权。交通规划不应过于倾向机动车,而忽视了自行车,甚至堵死自行车通道。”

  “不少上海市民选择自行车绿色出行,也是为了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市人大代表江小青也认为,自行车的通行权,不该被忽视。

  《条例(修订草案)》将携带自行车进站乘车列为要禁止的行为,理由是,目前上海轨交比较拥挤,携带自行车进站容易对其他乘客造成影响,也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这样的想法比较片面。”朱如安说,如果地方立法允许轨交对自行车“一概谢绝”,轨道交通的管理似乎方便了,却明显背离了绿色出行的大趋势,这样的“简单化管理”对城市交通环境的改善,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目前,不少折叠式自行车“长宽高”均未超过公交“准入”范围,乘公交车应该没有问题,却被轨交“依法拒绝”,实在有些为难自行车。

  “公交内部规章‘打架’,难为了自行车,更难为了绿色出行。”朱如安说,自行车出行应当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自行车究竟能不能进入轨交,怎么进轨交,还需要立法者仔细考量。

  “归根结底,轨交条例修订草案要考虑的,不应是禁止自行车进入轨交,而是如何让自行车规范地进轨交。”朱如安说,地方立法显然对城市交通管理具有导向性作用,何去何从,还需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