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7-14作者:孙潇
乱收停车费现象大幅减少
市价格举报中心统计数据显示,该中心4月份共受理各类价格咨询、举报投诉782件,其中停车收费咨询、举报695件,占受理总数的88.8%;而6月份共受理价格咨询、举报投诉590件,其中停车收费咨询、举报下降至180件,占受理总数的30.5%。
“新规实施前,每月停车收费的咨询、举报都要占价格举报受理总数的30%-35%。从上个月情况来看,虽然停车费举报仍然占较大比例,但已下降至正常水平。”市价格举报中心负责人表示,4月份停车费举报内容主要为部分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点)不知晓《办法》,没有报批收费标准,部分停车场没有公示停车场资质审批标志,随意乱收费,少数公共停车场不执行15分钟免费停放规定等。而6月份接到的举报多为停车场性质难以界定造成的遗留问题、停车场管理问题及一些情况特殊的停车费问题。“从投诉、举报数量和内容可以看出,乱收停车费等现象已大幅减少,我市停车收费已趋于平稳规范。”
63家严重违规停车场受处罚
《办法》实施后,市发改委针对各类停车收费问题开展了3个月的集中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收费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经营者是否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等。
截至6月底,市、区价检部门共检查机动车停放场(点)900余家(次),对其中204家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违规行为的停车场(点)进行了提醒告诫,并对63家存在严重违反机动车停放政策行为的场(点)实施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被处罚的停车场(点)主要存在不进行明码标价、没有到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停车收费标准、超标准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以及多种违规行为并存。“对于超标准收费的停车场(点),被查处后需要向停车人清退多收费用,如果无法退还,多收的费用则被没收上缴国库;情节特别严重的,经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核定后,停车场(点)被处以非法收入总额5倍以下罚款,目前共罚款39910元。”
价格检查部门提醒市民,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可随时拨打12358向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全市价检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小区停车场变更管理方式不违法
在市价格举报中心受理的停车收费咨询、举报中,住宅小区内的停车场(点)变包月收费为计时收费的投诉占了很大比例。对此,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表示,此行为属于变更管理方式,只要收费价格在规定范围内就不属于价格违法,物价部门无法干涉。
“目前我市很多小区都出现了车多车位少的情况,部分停车管理单位就采取了停止包月、先到先停、按时计费的管理方式。按照收费标准,计时收取的停车费大大高于包月费用,还造成了部分车辆无处停放,引起了很多车主不满。”该负责人表示,停车场(点)管理单位有权对所管理的停车场(点)选择包月或临时停放的管理方式,价格管理部门无法对其管理方式做出硬性规定,只要收费价格在规定范围内,就不属于价格问题,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也无法干涉。“发生这类情况时,希望车主能够采取与管理单位交涉协商的方式,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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