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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质疑停车位"添堵" 专家:不牺牲道路来满足停车

发布时间:2013-10-12作者:念新洪 杨之辉 吴杰    

 4月1日起昆明施行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对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统一规范管理,然而半年以来,广大车主和市民对于这一新规却质疑不断,尤其是在路面狭窄、车流量大的街道,市民反映,停车位的设置有“添堵”的嫌疑。

    昆明市人大代表、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春光指出,不能以牺牲道路为前提来满足停车位,解决城市交通问题,还必须从改善城市规划建设、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入手。

    质疑一

    狭窄道路划停车位影响通行

    地点:钱局街

    记者11日下午5点左右来到钱局街,此时路面车流量已非常大,因为车多路窄,车辆行车速度都较为缓慢,在小学门口、公交车站等几处出现有短暂拥堵。西侧的停车泊位仅有少量几个空位,并不时有车辆进出。

    记者现场跨步大致测量了一下,钱局街的宽度仅7米左右,此外,约1公里的道路,分布有新盟小学、先锋小学2所学校,3个公交站台和1个菜市场。然而就是在这样一条人流量、车流量都很大的狭窄街道,却设有60余个停车泊位,由国资公司的6名收费员分段管理。

    先锋小学门口骑电动车接女儿的李女士告诉记者,早晚接送孩子的时段,是整个钱局街最拥堵的时候,对于道路一侧划定停车泊位的做法,李女士有些反感,“那么窄的一条路还划掉一块,不是更影响通行?这条路有学校、有菜市场,他们设停车位之前有没有规划过?”对于停车收费,李女士也提出了质疑,“凭什么划个黄框就来收大家的钱、谁来监管、收的钱又去哪里了?”

质疑二

    提高停车费并未带来“快停快走”

    地点:新闻路、安康路、如安街

    4月1日起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实施,就路内临时停车位而言,所收费用较以前有较大幅度的上涨,以新闻路为例,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小时5元、4小时封顶,涨至每半小时4元、不封顶。费用和计费方式的改变,在于促使路内车辆“快停快走”,从而减少拥堵。

    那么新规实施半年以来,实际情况怎样呢?记者11日下午来到安康路,国资公司收费员告诉记者,“5元一小时,上不封顶,按理说收费应该算是很高了,但是一天停4、5个小时的比比皆是,快停快走的现象其实并不明显,依然是一位难求。”

    “路边车位停的很多是附近单位、公司上班的车。”新闻路开店的史小姐说,新闻路是老街,小区停车位和停车场相对较少,无奈之下只有把车子停在路边的停车位里。国资公司收费员也坦言,“在新闻路停车的基本都是在附近上班的白领,停车时间都不短,很少有快停快走的,虽然停车费是涨了,但是停车的人好像没有减少,一样是一位难求。”

    如安街的车主陈先生也表示,现在人生活节奏本来就够,停车只为办事,办完事立刻开车走人,不会因为收费涨价而“快停快走”。

质疑三

    老小区外划停车位是变相涨价

    地点:永昌路、益康路

    早在4月初新规实施后不久,记者走访中就发现,在老小区外道路划停车位引发了住户的普遍不满,原因在于昆明的一些老小区配套设施普遍不足,住户通常会把车停到路边,但过去仅需交纳100—200的“包月费”,现在却要交纳高额的路内停车费。

    记者11日下午来到昆明永昌小区附近的永昌路和益康路,两条道路的部分路段均划有黄色的停车线,一旁还竖着国资公司的“P”字停车牌,停车位内几乎都停满了车辆。益康路收费员告诉记者,他们从3天前开始在此路段进行收费,目前是测试阶段,收费标准按照二类区域来算,5块一小时,该收费员还透露,晚上还有另外一家“公司”来收取夜间停车费。

    对于国资公司的收费,前来停车的黄先生表示不理解,“我原来每个月交150,就可以随便停,现在一个小时就要收我5块,这不是抢人吗?”了解清楚收费后,黄先生愤然离去。小区住户孙大爷告诉记者,因为院坝里没有停的地方,以前家里面的车在不使用的时候都是停在路边,收费也很低,现在开始按小时收费,就只有在附近的云兴路等没有划线的地方停了。

    记者观察

    路内停车泊位过多引“并发症”

    记者采访中发现,路内停车泊位过多,还引发了其他的一些“并发症”,以富春路为例,路面一侧划有临时停车位,由国资公司按一类区域收取每半小时4元的费用,为了省下这一笔费用,一些车主不惜铤而走险、冒着被交警罚款的风险,将车辆停在道路另外一侧没有划停车位的地方,将原本狭窄的道路进一步占领,增加了行车危险。

    在永昌路采访中记者也看到,为了避开国资公司收费,一些开面包车贩卖水果的商贩将车子停在了没有划黄线的道路一侧,让本就只有7米左右宽度的街道变得更为狭窄,一些小区住户也被迫将车辆塞进附近的小街小巷里。

    专家:不能以牺牲道路为前提来满足停车位

    “当前市民对停车泊位‘添堵’的质疑,归根结底是划定停车位的时候没有经过足够科学的论证和合理的规划!” 昆明市人大代表、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春光指出,不能以牺牲道路为前提来满足停车位。

    李春光介绍,根据当斯定律以及国外经验,市中心区域不能大面积存在平面停车场,这样会加剧拥堵,“解堵需要一揽子工程。”李春光表示,要从根本上改善交通状况,还必须从改善城市规划建设、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入手,这才能够真正治堵。除了积极新建车位,盘活存量同样重要。机关空闲车位对外开放,小区车位错时互换,都值得摸索与实践。

    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珂表示,从目前北京等大城市的机动车限行效果看,即使是单双号限行等更为“强硬”的限行仍不能从根本上“治堵”,而几块钱的停车费是否能让车辆挡在市区之外,有待考验。

    罗珂说,公共交通引导开发要从吸引小汽车出行量转移到其他交通方式(“开源”)到减少基本出行量(“节流”)能建立多重有效的缓堵机制,治堵力度也才能更加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