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05作者:不详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轨道交通建设阶段加强运营安全风险控制的要求,强化轨道交通客流预测动态评估,规范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预测专题报告的审查工作,市交通委结合客流预测工作的特点,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预测专题报告审查办法》。
一是严格报告内容。客流预测专题报告应涵盖线路规划方案、有关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相关上位规划、城市交通运营情况及未来居民出行需求情况分析等内容;客流预测结果应至少包括线路日客运量、进出站量、换乘量以及高峰时段的客流预测数据,并对重要影响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确定客流波动范围。
二是规范审查程序。运输管理局负责专题报告的审查。运输管理局受理客流预测专题报告的审查申请后,委托市轨指中心重点对客流预测技术路线、客流预测结果和路网客流成长规律的符合型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专题报告和市轨指中心审查意见进行评审。最后,运输管理局会同委规划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市轨指中心的审查意见提出最终书面审查意见。
三是注重后评价。办法要求,线路开通试运营后,运输管理局应会同委规划处适时对客流预测效果组织后评价。若与实际客流在宏观量级上存在明显偏离,运输管理局应会同委规划处组织有关部门及专题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客流变动原因分析,视具体情况对客流预测模型进行必要调整、修订或重新研究,提高客流预测模型的预测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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