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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电动车交通违法2个多月查处500余起

发布时间:2014-07-10作者:张章    

  500余起违法行为中,非法客运占150起,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电动车350余起。

  4月30日,昆明地铁2号线开通运营,便捷的交通使得地铁客流量日益增多。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见有机可乘,自发聚集于地铁站点周边停车揽客,扰乱正常交通秩序。为此,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在辖区道路地铁沿线站点及周边区域,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两个多月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达500余起。

  专项整治期间,就电动自行车聚集停放较为突出的塘子巷站、东风广场站、白云路站,交警开展了8次集中整治行动。针对电动车驾驶人“见警就闪”的游动心态,路口执勤警力与路段巡逻警力交叉重叠,着装民警与便衣民警合力拦截。截至7月8日,昆明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共查处500余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非法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150起,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地点停放交通违法行为350余起。

  交警告诉记者,在电动车违法行为中,闯红灯或抢行、驶入机动车道、逆行、安装遮阳伞、超员超载、未登记超标电动车上路这6类违法行为是最常见的。电动车的违法成本较低,像闯红灯只能罚50元,进机动车道只能罚20元,正因为如此,才导致一些电动车主并不在意。(昆明日报 记者张章 通讯员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