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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7措施鼓励建公共停车场

发布时间:2015-04-21作者:王荣海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王荣海)白天出门马路堵成停车场,晚上回家业主纷纷抢车位,在武汉停车难成了有车一族头疼的问题。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透露,该市将出台七项政策鼓励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难,今年内全市中心城区要新建停车位1.5万个以上。

  截至目前,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90万辆,较上一年度增长21%。武汉停车位的缺口到底有多少?昨日,武汉市政府重点办介绍,据统计,中心城区机动车总需求约132万个,将已规划的约4万个路内临时泊位计算在内,中心城区提供的总停车泊位约106万个,停车泊位缺口约为26万个。

  武汉市提出,新建的公共建设项目及住宅小区,要严格按照新的规范标准要求配建停车位(如右图)。

  针对医院、商场、学校、银行停车难问题,武汉市提出,停车位不足的公共服务部门,要利用单位空闲地或采取与周边单位合作的形式建设停车场,尽量不将本单位职工或外来办事人员、客户的车辆推向公共市政道路。同时,鼓励公共服务部门积极建设停车设施后对社会开放,包括错时开放等。对具备增配停车设施条件,却仍占用相邻道路停车的,由辖区政府会同公安交管等部门督促相关单位自建停车设施,限期退出占用道路。

  很多老小区原来就没有规划停车位,不少老小区居民停车被迫停在公共道路上。对此,武汉市提出,在老旧住宅区,由辖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业主委员会集中业主意见,选择合适的场地建设停车设施。

  武汉市提出,年内全市中心城区要新建停车位1.5万个以上,停车设施项目列入市政城建计划,纳入绩效目标予以考核。

  七项鼓励政策

  1、公共停车场按成本划拨供地

  项目用地原则上按成本划拨供地,已建成社区经业主大会同意,且符合规划的,可引入企业投资建设停车设施,收费、收益分配由业委会与投资企业约定。

  2、自有土地建停车场免收出让金

  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报建过程中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停车设施,免收土地出让金,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保荐过程中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3、社会投资停车场自主定价

  除其他法规必须实行政府定价的场所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行确定,但收费水平保持相对稳定。

  4、每超建一个泊位减免8000元配套费

  按照相关标准配建的停车设施,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并免收相关规费。同时,每超建一个泊位,另减免8000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鼓励单位停车场对外收费经营

  单位或住宅区配建的停车场,满足自身需求外,可以采取错时对外开放等方式收费经营。

  6、简化审批手续

  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实行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合并审批,施工图实行集中联审。临时停车设施方案通过联席会议审批。

  7、加强指示系统建设

  加强停车诱导指示系统建设,加强公共停车设施周边一定范围内占道停放车辆的管控。

  作者:王荣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