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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逃地铁票将受处罚 按距本站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

发布时间:2016-10-13作者:张勇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提出,对于逃票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按有关规定加收票款。

    记者12日从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获悉,随着地铁首期开通及1号线支线即将开通,客流量日益增多,乘客不文明违章乘车的情况比较突出,今年1月至6月覆盖全线的现场检查共发现违规情况667起。

    记者了解到,在667起违规情况中票务稽查组现场扣留冒用公交老年免费卡271张、扣留冒用公交老年优惠卡21张、扣留冒用公交残疾人爱心卡11张、扣留冒用公交关爱卡9张、扣留冒用公交学生卡79张。违规使用票证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地铁正常运营秩序,还对文明乘车的氛围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昆明地铁票务稽查组每月开展双向稽查。

    据悉,按照有关规定,发现逃票乘客将按距本站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比如有乘客在呈贡大学城站下车逃票被发现,那么就需要补交从北部汽车站到本站的票价。这一处罚比起北京“温柔”多了。

    其他城市处罚情况

    北京:处最高票款10倍罚款。

    上海:补齐单程总票价,最高加收5倍以下票款,逃票乘客个人信息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广州:按全程票价补收票款,并处以全程票价10倍罚款。

    深圳:按单程总票价补收10倍票款。

    杭州:补交票款,并按越站乘车部分或者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加收5倍票款,还将被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香港:罚款500港元。(云报集团全媒体 记者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