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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缓解“停车难” 鼓励机关单位开放专用停车场

发布时间:2018-03-19作者:李波    

南充市区道路将添公交专用道,鼓励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昨(18)日传出消息,《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草案)》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近日经听证通过。

2月8日,该条例草案在市公安局网站公布,公开征求修改意见。该条例草案的起草系市人大常委会去年立法工作的安排,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笔、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参与的起草组, 结合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立法经验,几易其稿而成。

草案第十二条规定,设置公交专用道,应当综合道路功能定位、交通流量、客流需求等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的城市主干道应当设置公交专用道:路段单向机动3车道以上(含3车道),或单向机动车道路幅总宽度不小于11米;路段单向公交客流量大于6000人次/高峰小时, 或公交车流量大于150辆/高峰小时;路段平均每车道断面流量大于500辆/高峰小时。公交专用道上应当设置专用标志、标线,明示通行时间。

草案第十三条规定,7座以上载客汽车、客运出租车、多乘员小型汽车可以使用公交专用道,其他机动车不得占用。

该草案还就城市车辆停放场地建设、停车泊位的设立作了专门规定,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情况下, 向社会公众开放其专用停车场(库)。其他车辆擅自占用公交专用道,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元罚款。

“按照规定,城市道路当设置公交专用道,路边当划定停车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先佐说, 南充在此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陈晓燕介绍,在本月上旬举行的该条例草案听证会上,我市10多个相关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社会人士、涉及道路运输的私家车、二轮车、三轮车、出租车主代表等,与普通市民代表纷纷踊跃发言。听证会后,相关部门将对该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吸收有益的建议。

宋先佐表示, 该条例草案听证再修改后,将上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再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在进一步修改的基础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一切顺利的话年内可望实施。届时,将对南充城市道路交通缓堵、保畅起到积极作用。(南充晚报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