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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共享单车管理细则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 破解共享单车管理难点

发布时间:2018-06-12作者:张雁群    

共享单车为居民带来便利的同时又带来城市管理新矛盾,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有效监管共享单车? 6月7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目前昆明市共享单车出现的诸多问题,《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共享单车不得超额投放、退押金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四类区域禁停、车身不得违规设置广告、每150辆车必须配1名维护人员、邀请第三方考核机构每月检查考核等举措。

退押金难?   

押金退还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按照《实施细则》,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必须依法在昆明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线上线下专职管理和运维人员,并建立运营企业的信息平台,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必须具备共享单车租赁服务的运营模式说明、服务管理、押金退还、处理投诉和纠纷解决等有关机制。

《实施细则》规定,运营企业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服务,并为用户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公示用户使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程序、理赔程序、赔偿范围,用户骑行发生伤害事故时,企业积极协助进行办理。收取注册用户押金的运营企业,应当建立退还制度和退还流程,实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用户申请退还押金的,退还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共享单车企业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技术强制标准,性能安全,质量可靠,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验合格报告;不得投放电动自行车、助力自行车作为共享单车供市民使用。车辆必须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车身必须整洁,不得违规设置广告;车身有张贴小广告现象的必须及时予以清除。

单车太多?   

企业必须严格按配额投放车辆

同时,企业投放车辆由市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昆明市人口、气候、道路资源、骑行环境、公共交通运力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投放总量,并结合各运营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实行配额制。根据配额由市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发放电子身份标签(二维码编号),企业必须严格按配额投放车辆,不得超额投放。

运营企业必须在取得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在城市道路上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设置。经许可设置的停放点标线宽度为10厘米,停放点垂直排列宽度2.0米,斜向排列宽度1.8米,统一用白色地坪漆或常温溶剂性涂料施划。车辆必须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区域内,且排放整齐有序、车头朝向一致。

《实施细则》还要求,运营企业应当在手机客户端明确告知用户可停区和禁停区;应当运用电子地图、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规范用户停车,对不按规范要求停车的用户,要有明确的提示。

乱停乱放?   

四大类区域禁停共享单车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盲道、绿化带、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等四大类区域将禁止停放共享单车。

对于共享单车的运维、调运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运营企业组建专业运营维护团队,每150辆共享单车至少配置1名维护人员。同时,必须配置专门的调度车辆,每投放2000辆共享单车至少配置1辆装载能力不低于20辆的调度车,用于共享单车调度。调度车辆车身要统一涂装“共享单车运维调度”标识、服务热线等,只能用于共享单车调度,不得从事其他物流运输。

按照《实施细则》,运营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调度地铁站、火车站、公交场站等城市重要交通枢纽站、城市重要区域共享单车的停放,防止区域共享单车大面积堆压。对大面积堆压的共享单车,30分钟内必须清理完毕。此外,还必须配备有专门的共享单车停放仓库和维修点,须在我市各配有1个不小于1万平方米仓库用于维修和集中调度车辆,并禁止运营企业将城市道路等公共空间作为企业车辆存放、周转和维修场所。

管理混乱?   

考核连续4个月倒数责令退市

按照《实施细则》,昆明市监督管理部门将聘请第三方考核机构负责全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的检查考核,各区也需参照市级建立区级考核细则和方案,每月考核情况按市级占70%、区级占30%实施综合打分,得分情况每月由市级公开通报。

昆明市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对运营质量高、服务信誉好、得分高的企业,在控制单车配额总量的前提下,增加单车配额;对管理秩序混乱、得分低的企业,减少单车配额。而对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企业,给予1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当月在考核中仍排名倒数第一的,将被责令退出昆明市场。

广大居民如果对《实施细则》有意见或者建议,可在6月15日前,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2069392945@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共享单车意见建议”,建议中注明“原条款内容,建议内容及建议理由”;或将纸质信函邮寄至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61室(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650500,并在信封上注明“共享单车意见建议”进行反馈。(云南日报 记者张雁群/文  李秋明 孙晓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