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3作者:罗宗伟
3日,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致广大市民群众告知书》,再次提示广大市民群众,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施行。对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工作将于4月14日17时截止,逾期将不再办理。已办理登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自2019年4月15日起过渡期为4年,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另外,4月15日起,昆明交警将针对不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违反交通信号、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开展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专项整治。市民群众若发现有违反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生产、销售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871-67429578
市场监管局:12315(春城晚报 记者 罗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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