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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请注意 昆明正在严查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9-12-19作者:不详    

聚焦昆明市交通领域存在的乱点、乱象及热点问题,12月17日晚,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周三查”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

这次行动主要针对 “六大重点”交通违法

1、地铁出入站口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

整治内容: 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为重点车型,重点整治地铁出入口站口、交叉路口的电动自行车违法停车候客、非法营运、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等交通违法行为。

非法营运后果很严重

针对电动自行车非法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 ,昆明公安交警部门依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再次被查获的,对电动自行车予以收缴后销毁

对在地铁站、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喊客、揽客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公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整治内容: 以电动自行车为重点车型,从严查处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上路行驶、违法载人(物)、逆向行驶、驶入机动车道、闯红灯、违法加装雨篷、非法营运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将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与打防盗抢电动自行车有机的结合,对电动自行车信息进行核查,对无牌证、假牌证、挪用他人牌证的车辆一律现场扣留车辆,对涉嫌盗抢的电动自行车,要对车辆及人员进行控制,并移交辖区派出所。

本次整治可不只是针对电动自行车、小型客车、面包车、渣土车同样是本次整治的重点车辆。

3、渣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内容: 以渣土运输车辆为重点车型,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车辆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违反交通指示标线通行、故意遮挡或污损机动车号牌、车身放大号牌不清晰、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等突出违法行为。

针对渣土车违法行为,家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可获一次性现金奖励1000元 

目前,昆明市渣土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及社会有奖举报制度,由全行业和全社会共同监督渣土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凡举报渣土车闯红灯、逆行、故意遮挡号牌等严重违章行为的,举报人可获一次性现金奖励1000元,但举报同一违章行为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如何举报: 举报人需要提供画面清晰、准确有效的违章渣土车的照片或视频的声像资料。

举报电话: 0871-63858229

举报邮箱: 2791093134@qq.com 

4、涉酒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内容: 最大限度提升酒驾打处的精度、准度,从严查处“三驾”(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重嫌必检”措施,对查获的酒驾违法人员,如有吸毒嫌疑的,一律进行吸毒试纸测试,确保毒驾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处。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这些都是反面教材!

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二次酒驾”,将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上述处罚外,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

整治内容: 重点查处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输、客运车辆超员、面包车超员10类重点违法行为。以晚22时至次日6时为重点时段,集中查处高速公路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员载客、违规运营、违法停车、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违法行为。

6、国省道交通安全整治

整治内容: 现场重点查处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6类重点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行动期间,昆明交警还将严查涉牌涉证、无证驾驶、超员、非法改装等其他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最大限度提升路面管控力度,营造“严打、严管、严治、严处”的整治氛围。

昆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拒绝违法!同时,呼吁大家:尊重和配合警方的正常执法,共同来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对于拒绝和阻碍警方正常执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