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29作者:不详
为切实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国庆中秋假期,云南省决定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全省采取临时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措施。
10月1日至8日,云南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审批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件,之前已经批准的,相关企业要停止运输。涉及国计民生确需运输的,要逐级上报至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从严审批。申请获准批准后,要联合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国家市场监管等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依法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督促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行驶路线通行。
10月1日零时至10月8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其中,10月3日至6日允许为机场、高铁(铁路)站、加油(气)站等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非高峰时段通行(运送医用氧的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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