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1作者:公安部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标准代码编码规则 5 道路交通管理标准体系结构 6 标准明细表 6.1 基础标准 6.1.1 术语和符号 6.1.2 通则和指南 6.2 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 6.2.1 交通参与者管理 6.2.2 车辆运行安全 6.2.3 交通组织 6.2.4 执勤执法 6.2.5 交通事故 6.2.6 智能化交通管理 7 标准统计表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A/Z3—2014《道路交通管理标准体系表》,与GA/Z3—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更改了道路交通管理标准体系的术语(见3.1,2014年版的3.1);b) 删除了基础标准的术语(见2014年版的3.2);c) 删除了技术标准的术语(见2014年版的3.3);d) 删除了管理标准的术语(见2014年版的3.4);e) 更改了道路交通管理标准体系结构图(见5.1,2014年版的5.1);f) 删除了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分类表(见2014年版的5.2);g) 更改了标准明细表的内容(见第6章,2014年版的第6章);h) 删除了编制说明(见2014年版的第7章);i) 更改了标准统计表的内容(见第7章,2014年版的第8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峻极、潘汉中、王长君、王晓燕、应朝阳、邱红桐、孙巍、孙秀萍。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Z 3—2008;——GA/Z 3—2014;——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道路交通管理标准体系表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交通管理标准体系表的结构和基本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标准的编制和修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 文件。GA/T 1136—2014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体系表编制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道路交通管理标准体系 diagram of standard system for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道路交通管理及相关领域的标准依其内在联系构成的科学有机整体。
4 标准代码编码规则
道路交通管理标准体系表中,标准代码编码规则应符合GA/T1136—2014中第7章的要求,如图1所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代码编码分为8层,由阿拉伯数字和字母组成,共13位。具体说明如下:第一层:按照标准类别划分, 用1位为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1表示基础标准,2表示技术标准,3 表示管理标准。第二层:按照公共安全行业的专业领域划分,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00表示通用类标准, 05 表示道路交通管理类标准。如果在将来增加新的专业领域,则按照10、11、……的顺序继续进行赋码。第三层:按照交通业务专业领域的一级业务类型划分,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00表示基础 标准, 01表示交通参与者管理,02表示车辆运行安全,03表示交通组织,04表示执勤执法,05表示交通 事故,06表示智能化交通管理。第四层:根据本专业领域具体的业务类型情况,可以选择对一级业务类型进行进一步的细分, 用2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果不存在三级类目或四级类目, 则分别以“00”表示,如果存在则为顺序码,从 01开始。第五层:按照标准是否属于公共安全行业划分,用1位拉丁字母表示。其中:P表示公共安全行业专 业标准,R表示相关标准。第六层:按照顺序对标准排序, 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为顺序码, 从001开始编号。第七层:按照标准的级别划分, 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1表示国际标准,2表示国家标准,3 表示行业标准。第八层:按照标准的性质划分, 用1位拉丁字母表示。其中:Q表示强制性标准,T表示推荐性标准, Z表示指导性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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