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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多举措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 年底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将达33个

发布时间:2024-06-04作者:昆明信息港    

6月3日,记者从昆明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24年昆明将多举措抓好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强化货物运输源头、货车非法改装、路面执法三个环节的监管,实现“百吨王”、非法改装、超出货箱上沿装载三类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基本消除,其他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有效遏制。

强化货运源头监管

2024年,昆明市将重新调整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出口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深化货运源头单位联合监管。由相关部门全面普查、统计属地“四类企业”(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场站”(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或工业园区、大宗货物集散地)货运源头单位,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报属地政府公示后纳入重点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经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出口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备;乡、镇(街道)负责引导未经公示的“四类企业”“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和视频监控设备,基本实现“四类企业”“四类场站”出口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全覆盖。

在货车非法改装整治方面,将加强改装源头监管,全面普查昆明市辖区货车生产(改装)企业、货车销售单位、货车维修企业,纳入清单管理,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货车生产环节、销售环节、维修环节涉嫌违法改装的,各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严格货车登记和安全检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规定审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登记,对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的货车,严格进行查验。查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登记,涉嫌非法改装的,依法调查处理。  

高速公路入口24小时值守

除了加强源头监管,昆明市辖区将通过固定治超监测站24小时运行、高速公路入口24小时值守等措施保持路面治超高压态势。

固定超限检测站24小时运行。经省治超办确定“肩并肩”式联合执法的8个超限检测站将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称重检测、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出具称重卸载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联合执法模式,开展24小时路警联合执法。固定超限检测站逢车必检、逢超必卸,依法处罚。

公路经营公司安排专人在高速公路入口24小时值守,严格入口货运车辆称重检测,严禁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并将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报告管辖路段的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依法查处。加强路面流动联合执法,实行“肩并肩与前后协同相结合、相对固定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模式,深化“百吨王”、非法改装、超货箱装载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重点整治。

年内完成3个检测点建设

昆明大力推进科技治超,拓展非现场监管。2024年将完成3个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建设(东川2个、寻甸1个),到2024年底,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达到33个、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投入运行达到30个,初步形成非现场治超网络。

昆明将整治逃避非现场检测行为,推进货运源头非现场监管,推进各县(市)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出口称重检测数据接入省治超信息联网平台或市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指挥中心(TOCC)平台运行,拓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远程非现场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此外,昆明还将开展货物装载、运输源头倒查,改装车辆源头倒查,加强源头倒查处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常态化组织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对超限超载治理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组织集中(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地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为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昆明日报 记者王绍芬)